律师解析:假如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具有承担扶养孙辈或孙女外孙女的经济能力,那么他们对已故父母或因无力抚养孩子而不堪重负的未成年孙子或者孙女、或外孙子或者是外孙女儿负有抚养义务; 反之,如果孙子孙女具备支撑其生活所需的经济能力,在其子女去世或者无法承担照顾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责任时,他们也同样肩负着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职责。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